摘要:近期,有关一则“取消50万资金准入门槛 个人交易者可以直接开通300股指期权”的消息传开。 中金所对此回应, 沪深300股指期权开户条件并未取消50万资金准入门槛 ,期货公司会员不对投资者验资也需满足多项条件。 01 沪深300股指期权开户资金条件是什么? 答......
第五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个人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时,个人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: (―)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 (二)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,了解相关业务规则; (三)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曰且20笔及以上的境 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;或 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、 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; (四)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 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; (五)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、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 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交易所业务规 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; (六)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答: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,申请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,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不对认知能力和交易记录进行评估。
但前述品种的资金要求不低于“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”的,期货公司会员才可以不再对其进行资金评估。
第六条 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 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,申请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,期货 公司会员可以不对其进行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、第 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评估;前述品种的资金要求不低于本办 法第四条第三项、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,期货公司会员可以 不再对其进行资金评估。 第七条除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(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)另有规定外,期货公司会员为 以下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,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第 一项至三项、第五条第二项至四项规定: (一〉符合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规定的 专业投资者; (二)已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,再通过其他期货公司会 员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客户; (三)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曰境内交易 场所的期货合约、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 成交记录的客户; (四)做市商、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。
沪深300股指期权开户资金条件是什么?什么条件下能够取消50万资http://www.xfcl.cn/qihuokaihuwenda/1668.html